《公安部关于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规定》。
许可或办事条件: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抢险车、防汛指挥车、运钞车等各类特种车辆。
许可或办事流程:单位申请———>填写《特种车辆安装、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审批表》(加盖单位公章)———>报辖区公安机关及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审核———>警务督察支队审核批准———>交警支队办理使用证。
需提交材料
1、 填写好《特种车辆安装、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审批表》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2、 经辖区公安机关及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审核同意。
3、车辆所属证明及单位申请、车辆行驶证(复印件)。